马静华的个人简介
马静华,男,1970年11月29日生,四川洪雅县人,法学博士,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四川省诉讼法学会秘书长,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政法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CSSCI来源50余篇,普通人文社科类核心4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8篇,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1篇,出版专著7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教育部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四川省社科基金等多项省部级课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多项。2009年,所著成果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获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人物经历
1993年9月至1994年9月在四川江油市公安局预审科锻炼;
1994年10月至1995年6月在泸州市公安局预审处锻炼;
1995年6月至2003年12月在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改名为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任助教、讲师,CPS心理测试(测谎)中心主任,主讲预审学、侦查学;
2003年12月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5年调至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特聘副教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9年7月晋升教授;
2011年1月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本科;
1999年9月至2002年11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9年6月在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博士学位。
学术成果
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认罪案件办理机制研究》(2008)
主持司法部法学与法治建设理论研究部级课题《刑事一审程序中辩护律师作用实证研究》(2008)
主持省社科项目《刑事和解: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2007)
主持省教育厅重点基地项目上《恢复性司法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研究》(2007)
参与左卫民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和谐社会的建构与人民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05)
参与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职权主义刑事诉讼在适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2004)
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制度的立法完善》(2005)
参与中国法学会项目《刑事诉讼运行机制研究》(2006)等多项重大课题
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政法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CSSCI来源50余篇,普通人文社科类核心4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8篇,高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1篇,出版专著7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教育部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四川省社科基金等多项省部级课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多项。2009年,所著成果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获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2005年以来致力于刑事司法实证研究,为推动刑事诉讼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作出贡献。
(图为马教授受邀参加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