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汝芳的个人简介
罗汝芳,学业者称为近溪先生,明中后期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诗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被誉为明末清初黄遵宪、顾炎武、王夫之等启蒙思想家的先驱。简介
罗汝芳(1515年6月13日-1588年10月21日)字惟德,号近溪。学业者称为近溪先生,江西南城泅石溪(今南城天井源乡罗坊村)人,明中后期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诗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
履历
罗汝芳1515年五月二日(6月13日)生,自幼聪明好学,5岁从母读书,稍长则博览群书,后独钟理学。16岁赴南昌师从泰州学派代表人物颜钧。尽受其学,得王艮泰州学派真传。嘉靖二十二年(1543)中举,二十三年参加会试后,自认为“吾学未信,不可以仕”,不参加廷对,退居故乡达10年之久。翌师胡清虚学烧炼,师僧玄觉谈因果。他探幽索隐,触类旁通,精究细研,形成自己的真知灼见。他四处游访,考察社会,探究学问,并在从姑山创办“从姑山房”,接纳四方学子,从事讲学活动。他一生深入下层,宣讲哲理,教化士民,以发人“良知”和济人急难闻名于世。其学虽源于理学,但反对“存天理,灭人欲”的正宗教条,提倡用“赤子良心”、“不学不虑”去“体仁”,持见新奇,颇有创见,一扫宋明理学迂谨之腐气,故被誉为明末清初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启蒙思想家的先驱。
生平
嘉靖三十二年(1553)罗汝芳赴京参加殿试,进士及第,授太湖(今安徽太湖)知县,开始从政。在任上立乡约,饰讲规,召集诸生讲学,公事多在讲席上办理。两年后,朝廷提升他为刑部山东司主事。嘉靖四十一年(1562),出任宁国(府治今安徽宣城)知府。他为政重教化,以讲会、乡约为治,又主持修缮径县、南陵、太平等县的城池,政绩斐然。嘉靖四十四年(1565),因父丧回南城守制。万历元年(1573),罗汝芳守制期满,复为朝廷起用,补东昌(府治今山东聊城)知府。他治理东昌有如宁国,末满三月,即令士民大为叹服。不久,改官云南道巡察副使,分守永昌。上任之后,即着手整治昆明堤,疏浚滇池,兴修水利,给当地农业生产带来很大便利。万历五年(1577),罗汝芳官拜右参政。不久,因公进京,应邀至城外广慧寺讲学,朝中人士纷纷前往听讲,引起了内阁首辅、大学士张居正的不满,疏劾他“事毕不行,潜往京师,摇撼朝廷,夹乱名实”,罗被罢官归里。万历十六年(1588)九月二日(10月21日)卒,享年74岁。
个人思想
罗汝芳认为,“大道只在自身”,人的目视、耳听、饮茶、吃饭、早起、夜寐、相对、问答,以至弹子的转动,肌肤的痛感,无一不是这个“道”的作用和表现。只要具备了一个肉体的形躯,就有了做圣人的条件。他主“拟不学为学”,“以不虑为虑”,不学不虑,就可以造就“良知良能”。在他看来,人的良知是永远不会泯灭的,不以修炼而增,也不以不修炼而减,圣愚的差别只在于“觉”与“迷”之间,因而成圣、成贤简直是容易非常。
贡献
罗汝芳热衷于讲学,善于把玄妙、平易的讲演表达出来,为广大平民所接受。即使是不通文墨之人,俄顷之间,也能令其心境开明。他出任太湖知县,颁布讲规,召集诸生研习经文,“公事多决于讲座”。出守宁国,同样召诸生会文讲学,并兴建了志学书院、水西书院等一批讲学场所。在京都时,礼部尚书徐阶,集两司郡县候选吏人,大会济灵宫,聘汝芳讲习,听者数千人,无不动容铭心。入滇五载,罗汝芳虽然年逾花甲,讲学热情依然不减,昆明五华书院和春梅书院都是他讲学的重要场所。致仕以后,他仍然壮志落落,愤然率弟子游金陵、福建、浙江、湖广等地,频频讲学集会,继续阐扬泰州学派的思想。这一切,说明罗汝芳是泰州学派学术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为泰州学派理学思想的传播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罗汝芳还具有人道主义思想,同情下层人民的悲惨命运。比如,他在太湖知县任上,有兄弟为争遗产来投诉,他闻之家境艰难,“汝芳对之泣,民亦泣,讼乃止”。又创开元会,罪囚亦令听讲。他以传统道德融于真情,动容感化,从而化解民事纠纷。他在做宁国知府时,集诸生会文讲学,让诉讼者在讲坛上跏跌静坐,触目观心,以此判案,并把政府的库藏馈赠给他们。这种情况,在封建官吏中是绝无仅有的。然而,作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他这种从赤子之心出发救贫恤难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值得一提的是,汤显祖少年时受学于泰州学派的主要人物罗汝芳,受到了反正统宋学思想的熏陶。这是他能深刻认识当时腐败社会的腐败,使他成为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进步文人,在文学事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