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宝忠的个人简介
字伯葵,原名尔诚,字易门, 江苏太仓人,道光三十年七月初六日(1850年8月13日)生。其父为举人,曾官刑部郎中。宝忠光绪二年(1876)中进士,朝考改庶吉士,次年散馆授编修,旋丁父忧。
八年,宝忠充国史馆纂修。十一年至十四年,任湖南学政。其间巡视诸多府县学事,监临闱场,整饬考风。十二年春,宝庆府童试,有童生刘鹏程者,贿买本地有关人员通同舞弊,宝忠亲自研鞫,并将案情函告省宪。时按察使菘蕃意在为案犯开脱,而巡抚卞宝第支持宝忠,以惩一儆百,定案鹏程流罪,涉案其他人员或充发,或革职。
陆宝忠
字伯葵,原名尔诚,字易门, 江苏太仓人,道光三十年七月初六日(1850年8月13日)生。其父为举人,曾官刑部郎中。宝忠光绪二年(1876)中进士,朝考改庶吉士,次年散馆授编修,旋丁父忧。
八年,宝忠充国史馆纂修。十一年至十四年,任湖南学政。其间巡视诸多府县学事,监临闱场,整饬考风。十二年春,宝庆府童试,有童生刘鹏程者,贿买本地有关人员通同舞弊,宝忠亲自研鞫,并将案情函告省宪。时按察使菘蕃意在为案犯开脱,而巡抚卞宝第支持宝忠,以惩一儆百,定案鹏程流罪,涉案其他人员或充发,或革职。湘中武试弊情尤重,当地有关人员借以网利,不愿查究,而宝忠坚持定见,随处留心访查,惩办数起,使不规者略知畏惧,弊情有所减轻。十四年,宝忠按临衡州府院试期间,清泉县(今衡阳)知县因听讼时有考童言语冲撞,遂加笞责,激成众怒,群起将县署大堂及签押房打毁,并欲放火。时知府亦匿不敢出,几酿巨案,幸好院考即将点名,闹事者始散去。事后拿获数人,知县因觉受侮欲对带头闹事者处以极刑,巡抚饬宝忠调查取供回省商办。宝忠持平查报,结果未戮一人,对案犯人等给以充发及以下处罚,知县亦得保全,致使“合郡官民皆深感服”。
十七年,宝忠充会典馆纂修,在南书房行走。二十年,升侍讲学士。在此前后,参与在昭仁殿、武英殿、景阳宫等处检查整理书籍、字画,得见诸多珍品,忧存藏条件不良,召对时建言,罕世珍本书籍宜收入大内,分架安置。光绪皇帝尽管“称美者再”,但并不令移藏,仍存原处。后来庚子之变,许多宫中藏书付诸劫灰,宝忠深为叹惜,并以当年未录副目私藏为憾。
甲午中日战争爆发,时局艰危,宝忠对此深表忧虑,有言,“自甲申更换枢臣,十余年来(朝中)专以恒舞酣歌为事,强邻虎视,主人翁熟寐不知”,而与日本开衅后“仓卒征兵,漫无节制”,认为“欲挽救艰危,非急召亲贤不可” 。遂联络同道,策动时任礼部右侍郎的李文田领衔上奏,并与张百熙、张仁黼、曹鸿勋、高庆恩等人列名,请求让恭亲王奕欣复出。宝忠独蒙光绪帝召对,所谕宝忠有“不敢缕记”之说,可见事涉隐秘。宝忠在临出时光绪帝特嘱:“吾今日掬心告汝,汝其好为之。” 不日,奕欣被召见,着管理总理衙门事务,并添派总理海防事务,会同办理军务, 旋为军机大臣。 但此间宝忠虑京师被兵,遣眷属出避易州,曾为御史安维峻奏参。
二十二年,宝忠先后迁詹事府詹事,署理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衔。或谓其“数月三迁,至于卿贰”,“益兢兢自惕” 。二十三年秋,充山东乡试正考官,旋简放浙江学政,未赴任,母亲病卒,遂去职丁忧。其间仍关注时势,忧虑时局朝政,有言:“外患内忧,相逼而来,瓜分豆剖之局成矣”;“时事至此,(朝廷)尚不知收拾人心,泯满汉之见,为之痛哭”! 二十五年十二月宝忠服阕,其时自励:“时局虽艰,人心虽坏,自有应尽之职,不矫激以沽名,亦断不可L菀愿汗辛⒉灰校恢驳吃保拔┦率鲁终豢赏瑁豢衫巍 。宝忠诣阙,仍在南书房行走。
二十六年春,宝忠复得补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义和团事炽,八国联军侵华,战乱之中宝忠避难出京,闻慈禧太后和光绪帝流亡拟追随未果,旋行在电传上谕,宝忠补授兵部右侍郎,又命视学顺天。二十七至三十一年间,宝忠往返京都与畿辅诸多府县之间,并曾两度赴河南开封,按临学务或闱事,每谓“驰驱王事,恶敢言劳” 。宝忠认为“科举敝陋已深,非实行教育不足以开民智”,所到之处,“谆谆以提倡学堂为先” 。
及至诏停科举,宝忠因势利导,借鉴外国特别是日本的相关情况,上疏建策:设立文部,并责成学政总理各省学务,一以事权;变通学堂奖励之法,毕业者不再予以举人、进士功名或各等官衔,而改授学士、博士名号,使“以学茂名高为美,不以能薄官显为荣”;各省广设师范传习所,对自行研习熟谙教法而考验合格者亦准充当教习,以广储师资;纠正“各省中学堂每偏重洋文”之弊,做到国文亦兼并重,责成学官切实督查;注重实业教育,多设实业学堂,“务使通国学人于实业占其多数”;为求教育普及,除“官立”学堂外,亦倡“公立”,私塾有师范文凭之人充当教员和能改良教法者,也允其并存;凡七岁以上不入学者罪其父兄家长,如此等等。 该年(三十一年)十二月,宝忠得授都察院左都御史。
三十二年,宝忠署礼部尚书。虑日俄战后形势,条陈东三省宜速举行诸项“要政”,以与在华“各争其利益,各扩其势力”的日俄两国对抗。 该年九月,清廷颁布各部院新政官制,宝忠为都察院都御史。三十三年,奏请“严禁党援,广开言路” 。 又奏应维持旧例,各省督抚不能率行奏调科道人员,言官如有愿投效外省及赴各衙门当差者,应开去底缺,以符定制,而肃台规言路。所议被纳。 又奏改都察院为国议会,以立下议院基础,而符立宪政体。 得旨交会议政务处议奏,该处复奏都察院为独立衙门,不可轻议更张。 宝忠此议未被采纳。或视其人素能直正建言,称道他 “立朝謇謇谔谔,持大体,遇事敢言,无少隐讳” 。
宝忠有吸食鸦片积习,朝命严饬戒断,三十四年正月他陈明戒烟净尽。 旋于四月二十九日(5月28日)病卒,谥文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