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梦册的个人简介
罗梦册,河南南召人,中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20世纪30年代当选为英国皇家学院院士。1927年,考入国立开封第五中山大学法科,193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他学习十分刻苦,师从杜元载、王毅斋两位先生,深受恩师赞赏。
简介
罗先生于1931年受聘担任河南大学附属高中主任,时年25岁,已有比较出色的组织管理才能。他在河南大学校长许心武先生的支持下,对附属高中的教学资源如师资、图书、仪器和设备等大加整顿和扩充,短期内使停办四年之久的附属高中顺利恢复,受到河南各界人士的热烈欢迎。国务院国家经委副主任、物资部部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袁宝华,原卫生部副部长李欣,原国家体委副主任张福垢,都是附属高中恢复后的第一届学生。罗先生对河南大学附属高中的恢复创办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生平
1932年,罗先生考入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硕士学位,师从余家菊先生,对国家主义概论,以及效法英国搞资产阶级民主、创造新的社会意识等,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1935年,他获得硕士学位后,作为研究院公派英国伦敦大学留学。在英学习、考察的四年间,罗先生精于法律学及中外法制史研究,发表了数十篇学术论文,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被选为英国皇家学院院士,成为当时华人中最年轻的英国院士(30岁)。
1939年,在中国人民处于抗日战争的最艰难时期,罗先生毅然放弃英国优厚的待遇回到祖国,立志从事教育事业和政法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先后受聘担任国立政治大学、重庆中央大学和国立河南大学教授。在河南大学执教期间曾担任法学院院长职务。
1942年,罗教授被选为国民第三届参政会参政院。
1945年,河南大学迁回开封办学,罗梦册教授受聘担任法学院院长。此后,他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1948年,又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河南大学搬迁苏州后,罗梦册教授于1949年3月辞去法学院院长职务,出走香港。罗教授“淡泊名利,操持峻洁,一向视学术论著为自己的生命。治学的目的,贯彻在治学过程中,从不曲学阿世,也不受外缘的党派影响,从不受时局的变化而发生动摇”(摘自河南大学香港校友会1996年4月9日来函――笔者注)罗教授学术造诣精深,一生著作颇丰,尤以在河南大学执教五年期间的著作《现时代的意义》和20世纪50年代的《福利宣言》、《孔子未王而王论》为他的代表作。有的受到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并在东南亚各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罗教授还于1949年在香港创办了《主流》月刊杂志,并亲自撰写论文,从理论上唤起国人的信念,关注祖国的命运和前途。新中国成立后,他又致力于香港的发展。
1959年,应周总理邀请回北京观光。多年来,他还积极参加河南大学香港校友的联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