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干的个人简介
文学思潮在概念上比文学思想要宽泛得多o它不只是在个别或少数作家的创作中有所反映o而是表现为许多有影响的作家o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o自觉地实践某种共同的文学纲领o形成一种遍及全社会的思想趋向。在社会上是否形成广泛的影响及其持续时间的长短o是区别文学思潮和文学思想的重要标志。
基本内容
罗文干
名片
罗文干,字钧任,1888年出生在广东番禺的一个富商家庭,自幼接受良好的传统文化教育。1904年,16岁的罗文干被送到英国牛津大学荣誉班读书。除普通功课外,罗文干还学习德文、拉丁文、罗马法、法制史等四门课程,由此奠定了他的法学基础。大学毕业后,他又进入英国著名的“内寺院”读书,1909年回国,但没有获得正式律师和法学硕士文凭。
人生履历
罗文干(1888年-1941年)字钧任,广东番禺人,1904年赴英国留学,入牛津大学荣誉班,专攻法律,四年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1909年归国,任广东审判厅厅长。1911年应学部留学生考试,授法科进士。1912年任广东都督府司法司司长,旋升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1913年辞职北上,任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15年11月因参劾筹安会受袁世凯冷遇,辞职南下,与汤觉顿、徐勤运动广东督军龙济光倒袁未果。
1918年7月,任修订法律馆副总裁。1919年1月,以考察司法名义赴欧,在英国考获大律师资格。归国后,兼北京大学法官讲习所法律教授。1921年10月,任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代表团顾问;12月任司法部次长。1922年1月,兼大理院院长;同年4月,以次长代理司法部部务;6月去职;9月任盐务署署长兼币制局总裁;同月任王宠惠内阁财政部总长;11月因对奥地利借款受贿案被扣押。1924年春,无罪获释,在北京执业律师;同年11月,任俄国退还庚子赔款委员会中国委员。1927年1月,任顾维钧内阁司法部总长;6月去职。
1928年1月,任广东高等法院院长;12月受聘为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顾问。1929年9月,与沈瑞麟被委派为调查中东路事件专员。1931年11月,任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12月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同月任行政院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1932年1月,兼外交部部长。1933年12月,辞去外长兼职。1934年10月,复辞去司法行政部部长职务。1938年1月,任国防参政会议员;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同年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10月在广东乐昌病逝。年53岁。
罗文干回国时,清朝幼帝宣统刚刚继位,处于风雨飘摇中的清政府特设留学生考试。罗文干顺利考中法政科进士。辛亥革命发生后,罗文干南下广东,投入宣告独立的广东都督胡汉民麾下。北京政府成立后,年仅24岁的罗文干于1912年 8月北上,就任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血气方刚、秉承西方司法精神的罗文干,在北京任上上演了一幕挂冠去职的大剧,一鸣惊人。1915年,袁世凯做起了皇帝迷梦,指使其心腹组织“筹安会”,鼓吹恢复帝制。赞成民主共和的贺振雄、李诲等上书肃政厅、总检察厅,要求查办,“以弭大患”。罗文干接获呈文,即前往与司法总长章宗祥商议,不料遭到驳斥。不愿同流合污的罗文干,遂写了告假书,携家眷飘然南归。
袁世凯死后,罗文干回京复职。随后北京政府成立修订法律馆,罗文干出任副总裁。1919年巴黎和会时,罗文干以考察司法名义,前往欧洲,重入“内寺院”修完学业。回国后,兼任北京大学、法官讲习所法学教授,官员与学者一身二任,自命为“有职业而不靠政治吃饭”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1920年8月,北京政府更替,罗文干出任大理院副院长。1921 年12月转任司法部次长,成为法律界的权威和知名人士。
参与华盛顿会议
1921年10月,具有丰富法学知识的罗文干被北京政府任命为参加华盛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司法部专门委员。这次任命使罗文干开始涉足外交舞台。会议期间,罗文干主张收回领事裁判权,为此与王宠惠一道,电请政府尽早公布法律馆第二次修订的《刑法草案》。
在尤为关键的山东问题交涉中,罗文干力主强硬,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二十一条等中日间条约的不合法性,从而鞭策中国代表不作让步,为最终使山东问题获得解决做了贡献。
三度遭牢狱之灾
华盛顿会议之后,罗文干面对司法部经费短缺、积欠薪俸的局面,屡次呈请辞职,未能如愿。1922年4月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直系军阀获胜,引发北京官场大洗牌。直系首领吴佩孚为实现其一统江山的目标,操纵出笼了“好人政府”。罗文干被罗织进该政府任财政总长。
早在“好人政府”出笼时,北京政府已财政枯竭。如何解决财政危机是“好人政府”运转的根本。罗文干年少气盛,提出整理财政计划,意图通过国内银行发行特种库券,以解燃眉之急。国内银行界为了强化和政府谈判的地位,竟动员英籍税务司爱格兰从中作梗。罗文干一怒之下,解除了爱格兰的职务。免除外国人税务司职务,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破天荒地举动。它引起了轰动,也招致一些人忌恨。
接着又发生“对奥(奥匈帝国)借款案”。1914年袁世凯统治时期,由于国库空虚,财政困难,为订购四艘炮舰,与奥国签订协议,借款600万英镑。该款是通过委托奥地利银行团在欧洲债券市场发行债券方式筹措的,先后借款七次,总数为410万英镑。欧战发生后,中国对奥宣战,借款合同遂告停止。
一战结束后,购买债券的英、法、德以及意大利等国的债权人,要求中国偿还借款或另外发行新债券,并以此作为承认中国新增关税的前提条件。鉴于新增关税对解决财政困窘意义重大,罗文干遂于1922年11月14日,与委托代办此事的华义银行经理罗森达·柯索利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同意将旧债票换为新债票,照票面九折发行,本息合计为577.719万英镑,分十年偿清,年息八厘。合同签订后,华义银行支付财政部八万英镑,又以3.5万英镑作为手续费。罗文干办理此项借款,并未提交国会通过,这就给政敌提供了攻击的口实。
11月18日晚七点,众议院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带着华义银行买办李品一,前往大总统黎元洪处,揭发罗文干在签订借款合同过程中受贿。随即,黎元洪颁布手谕,拘捕罗文干以及经手人黄体濂等人。当夜11点左右,罗文干、黄体濂被军警逮捕,送入京师地方检察厅看守所羁押,史称“罗文干案”。受此牵连,昙花一现的“好人政府”也于11月29日倒台。
罗文干虽身陷囹圄,但自认清白,况所收回扣都用于财政部,因而在各方角逐中,罗文干分别于11月底、次年1月中旬两度获释出狱,但旋即又于1月17日再度入狱,成为政争牺牲品。随后在蔡元培辞职引发、全国司法界奋起抗争下,1923年6月29日,京师地方审判厅再度宣布罗文干、黄体濂无罪释放。然而直到1924年2月初,当地方检察厅向高等审判厅宣告撤消上诉后,此案才最终了结。经此一幕,罗文干感慨万千,曾撰写《狱中人语》,用于自嘲和反思。
罗文干被免于诉讼后,1924年7月北京政府教育部任命其为俄退还庚款委员会委员,以后又相继出任1926年 7月杜锡内阁司法总长、1927年1月顾维钧内阁司法总长兼税务督办,仍是北京政坛的活跃人物。
出任外交总长
1927年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建立南京国民政府,中国命运再次到了转折关头。1928年2月25日,已成强弩之末的奉系军阀张作霖垂死挣扎,改组政府,任命罗文干出任外交总长。6月3日,在罗文干劝谏下,张作霖决定撤兵罢战,返回东北,让罗文干以外交总长身份留京维持秩序。4日,张作霖在皇姑屯被炸死,罗文干协助张学良秘密返回东北,由此结束首次外交总长任期。
1928年12月,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罗文干摇身一变,忝列为国民政府的官员。1931年12月转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同月由张学良推荐,任行政院北平政务委员会委员。不过,真正让罗文干在民国史上写下浓重一笔的,则是他的第二任外长的经历。
1931年日本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中国东北,直接危及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生存,也引发了全国人民的抗日浪潮。在如何处理对日危机问题上,国民政府内部出现了诉诸国联与直接交涉的两种主张。蒋介石倾向诉诸国联解决中日问题。罗文干也主张诉诸国联,加之张学良的关系,被再次推上外交部长的职位,受命处理最为棘手的外交难题。
然而,在罗文干出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1932年1月28日,日本又在上海制造了“一·二八事变”,其后再于 1933年初,将侵略铁蹄踏入华北地区,制造了“榆关事件”。日本的每一次侵略行动,就是一场外交危机,外交部长首当其冲,被置于火山口上。此时的蒋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把希望寄托在国联调停上。罗文干虽主张通过国联解决问题,但他同时要求坚决抵抗日军的侵略,并主张上海问题、华北问题,要连同东北问题一并解决。这就同蒋介石的方针发生了矛盾。罗文干名为外交部长,却不是蒋介石外交决策的核心人物。在派系政治的夹缝中,勇于任事的罗文干常被置于尴尬境地。1932年5月,丧权辱国的《淞沪停战协定》签字,罗文干颜面扫地。1933年5月,中日双方又秘密签订《塘沽停战协定》。该协定变相承认日本占领东三省和热河的“现状”。罗文干在《塘沽停战协定》签字后,便向国民政府呈请辞职。后经蒋介石挽留,直到12月2日,才最终辞去外交部长职位。1934年10月,又辞去司法行政部长职务,脱离了政治舞台。
罗文干辞职脱离政坛后,一直没有放弃学者身份,还在西南联大教授《中国法制史》。他有感于缺乏一部系统完整的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法制史》教材,遂倾注心血,准备完成此事。不料,天妒英才,1941年10月,滞留于粤北乐昌县城的罗文干,患恶性疟疾不治身亡,享年5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