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民的个人简介
马家民(1963~1996),临朐县七贤镇北朱村人,1963年7月出生。
基本信息
马家民(1963~1996),临朐县七贤镇北朱村人,1963年7月出生。1985年7月毕业于烟台粮食学校,分配至本县七贤粮管所任会计,
主要业绩
1986年底调县粮食局财会股工作,199 1年底调淄博市财政局商贸科任粮食专管员。 马家民在从事财务会计期间,任劳任怨,刻苦钻研,大胆探索粮食企业财会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先后在全县粮食企业倡导推行“划小核算单位,分级分权管理”、“企业内部承包责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办法,使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消耗降低,仅实施“成本费用目标管理与控制”一项,每年就为企业节约开支30多万元。 调淄博市财政局工作后,他主持编审的1994年粮食企业决算在省评比中获第一名,参加编审的商贸企业会计决算在全省评比中连续三年获“综合优胜”奖,受到省财政厅领导的好评和市地同行的钦佩。 马家民乐善好施,勤于助人。在他参加工作后的第一个春节值班时,适逢单位老职工王成勋得一急病,他二话没说,背起老王便往医院跑,直陪病人脱离危险。马家民工资并不高,但他省吃俭用,经常接济比他更困难的同事。 马家民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疾恶如仇, 恨憎有加。1996年7月10日晚10时许,他到本局办公室给省财政厅回电话,正遇犯罪分子舒高滨在实施盗窃,他义正严辞地上前加以制止,并从背后抓住舒犯右肩。舒犯苦苦求饶,遭到严厉拒绝后,丧心病狂地抄起凶器猛击马家民头部,创口深达11厘米,至颅底部。在此情况下,马家民仍不顾个人安危,赤手空拳与罪犯英勇搏斗,全身又受重伤24处,鲜血溅满四周墙壁,终因失血过多而壮烈牺牲,年仅33岁。山东省人民政府1997年8月5日批准马家民为革命烈士,中共淄博市委1998年7月1日,追认其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