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鸿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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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鸿绎的个人简介

罗鸿绎(?―1859年),广东肇庆人。官至刑部主事。咸丰八年(1858年),罗鸿绎应试前拜望同乡、兵部主事李鹤龄,向其请教场规,李鹤龄即帮他拟定字眼用以作弊。李鹤龄场前把所拟字眼交给充任同考官的同年、翰林院编修浦安,说罗鸿绎乃其同乡至好,求其照应。

简介

罗鸿绎(?―1859年),广东肇庆人。官至刑部主事。

经历

咸丰八年(1858年),罗鸿绎应试前拜望同乡、兵部主事李鹤龄,向其请教场规,李鹤龄即帮他拟定字眼用以作弊。李鹤龄场前把所拟字眼交给充任同考官的同年、翰林院编修浦安,说罗鸿绎乃其同乡至好,求其照应。罗鸿绎入场后即将上述字眼用入文内,浦安便加以呈荐,将其作为中皿备卷(拟录用考卷)留了下来。其后闱官误将罗鸿绎之卷当作已中之卷交还本房,柏发现后便让家人靳祥去把此卷撤下。浦安与靳祥认识多年,便称他的房内中皿卷只此一本,嘱托靳祥求柏千万别将此卷撤下。柏听从,即将本已中试的刘成忠之卷撤去,将罗鸿绎取中。揭榜时,罗鸿绎以第二百三十八名中举。出闱后,浦安谒见柏,送垫敬银十六两。罗鸿绎亦去拜见柏,留下垫敬银十二两。

在审讯浦安时,他还供出副考官程庭桂烧毁条子之事,随即又揭出其子程炳采所犯科场舞弊案。原来,兵部尚书陈孚恩之子陈景彦、工部郎中李旦华、工部候补郎中谢森墀、江苏贡生王景麟、江苏吴县附贡生熊元培、湖南候选通判潘敦俨等,于考前纷纷向程炳采递送关节条子。在程庭桂入闱后,程炳采将条子交与家人,利用运送行李之机带入场内。程庭桂发现条子后,随即烧毁。他虽然未取中请托之人,但有知情不举之罪。

听到这一连串的科场舞弊情节,咸丰帝雷霆震怒,戊午科场案由此酿成。此案前后受到处罚者多达九十余人,其中处斩五人,遣戍军台八人,革职解任九人。而主考官柏更是成为清代唯一一位因科场案而丧命的一品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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