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伟(北师大)的个人简介
马克伟 1932年2月生,宜兴宜城人。
基本内容
马克伟 1932年2月生,宜兴宜城人。
职称: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职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院长(2001-2009)、北京师范大学土地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国家土地管理局(今国土资源部)原副局长。
新中国土地科学事业的主要创始人。
主要阅历:
1953年,江苏省宜兴农校高中部毕业,成绩优秀,被保送进入南京农学院。一年后选拔为留苏预科生。
1955年,派往苏联莫斯科土地整理工程学院学习。
1960年获硕士学位。回国后,在农业部工作,先后在土壤肥科局、外事局、土地管理局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兼中国农工院副院长。
1980年11月,发起成立中国土地学会。
1986年,直接参与了国家土地管理局组建,出任新组建的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任地籍管理司司长,后任副局长,兼任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主任。同年,由他主持起草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
1994年,他发起成立了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土地研究中心主任。
2001年,担任北京师范大学不动产学院创院院长。
他在任地藉管理司司长期间,运用不断取得的对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和资料,为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地籍管理制度做出大量工作。担任国土管理局副局长后,对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估价,土地与科技,土地管理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土地调控和配置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研究,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丰富的经验。他发表了《土地管理思考与实践》、《中国土地大辞典》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