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勇的个人简介
罗金勇,1974年10月出生,白族,中共党员,云南大理人。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民警。 中央电视台2010年法治人物评选十年法治人物候选人。
人物经历
1999年毕业于云南民族学院(现云南民族大学)数学系。2005年10月,罗金勇在休假途中与3名毒贩进行了殊死搏斗,因寡不敌众身受重伤成了“植物人”。
主要事迹
2002年4月初的一天,罗金勇在小勐统镇玉明珠村开展群众工作期间获悉:境外有一伙毒贩将于近期贩运一批毒品入境通过辖区。县禁毒大队根据小罗上报的情报及时派出禁毒民警赶往玉明珠进行设卡堵截。时间一天天过去,堵了近半月,也不见毒贩的踪影。其他民警由于接到侦破其它毒案的任务,便提前撤离卡点。而罗金勇仍然坚定信心,带领一名综治员继续留守原地堵截毒贩。真是工夫不负有心人,5月26日15时20分,一辆昌河牌微型车从边境方向冒着绵绵阴雨朝小罗他们设下的卡点缓缓驶来。此时,闪现在罗金勇脑海里的第一念头是:时值雨季,山路崎岖,泥滑路烂,底盘较低的微型车欲通往内地,一般是不会舍近求远走这条路的,莫非此车就是运毒车辆?假如是运毒车辆。车上又有四名男子,形势于已十分不利。但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明知车上可能藏有毒品,决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看着毒品流入内地祸害黎民百姓。于是,罗金勇悄悄对综治员小赵发出"注意盘查此车"的信号。当车子靠近卡点时,罗金勇示意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却视而不见,欲强行闯关,逃避检查,这一反常迹象,更坚定了罗金勇的判断。罗金勇毫不迟疑,果断将车拦住,当正要对其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却跳车逃窜,罗金勇当即鸣枪示警,镇住毒贩逃跑的企图。小赵也迅速持枪冲上前去,准备控制另外三名毒贩。但穷凶极恶的两名毒贩却向小赵反扑过来,抢夺小赵手上的冲锋枪。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罗金勇和小赵与毒贩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将毒贩制服。该案共查获毒品海洛因14620克,缴获手榴弹4枚(其中1枚已拧开了保险盖),运毒车辆一辆。
2002年8月22日,罗金勇在走访群众工作中再次获得线索,他又参加了在小勐统象圈坝的侦破毒案行动,并在与毒贩短兵相接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枪战。面对危险,罗金勇英勇无畏,冲在最前面,一名手端上了顶膛火的毒贩正准备向他抠动板机的生死瞬间,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平时练就的擒敌本领将毒贩摔翻在地,迅速控制住局面,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2005年10月1日,罗金勇携妻子罗映珍到永德县小勐统镇湾甸村委会大龙塘村看望岳父、岳母。途中,与罗金勇同坐一车的3名男子一言不发,并不时打量着罗金勇。当车行至大垭口村旧街坝一修理店时,3名贩毒嫌疑人相互使了一下眼色,拎着手提袋相继下车。罗金勇迅速迎上掏出人民警察证,责令3人接受检查。3名男子用石头和木棍,对准罗金勇的头部、身体猛砸。罗金勇毫不畏惧,赤手空拳地与3名毒贩展开殊死搏斗。最终因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倒在了血泊中。在群众的协助下,一名毒贩被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海洛因1150克。罗金勇因全脑挫裂伤昏迷不醒,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不能自主呼吸,要依靠呼吸机的帮助。他的救治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
获得荣誉
被云南省公安厅授予二级英模称号。
2006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社会评价
罗金勇在休假探亲途中不忘职责,只身查缉毒品案件;面对凶残的毒贩,他舍生忘死,英勇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负重伤。
在罗金勇的心目中,警察的职责,没有“八小时以外”,穿制服是警察,着便衣也是警察,是警察就要管事!强烈的责任意识,使他将自身安危置之度外,忠诚地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罗金勇的英勇行为,并非出于一时的冲动,而是源于他多年的职业锤炼,源于他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源于他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源于他疾恶如仇、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他用青春和热血,展示了一位党员、一名人民警察的崇高情怀和浩然正气。
社会影响
罗金勇、罗映珍夫妻俩的事迹在云岭大地广为传颂。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求,要对他们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中宣部向新闻单位发出的通知指出:“他们的感人事迹弘扬了人间真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优秀典型。”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后,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毒斗争的理解支持和对英雄的崇敬之情,弘扬了人间真情,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掀起了全社会向罗金勇夫妇学习的良好氛围。公安部和全国一些地方的公安民警在感动之余,积极捐款,为战友的治疗康复献上了一份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