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来

时间:2024-01-07 19:31:14编辑:小历

马道来的个人简介

马道来, 男,1930年生,江苏如皋人。笔名穹人。现任如皋市民间文艺工作者协会名誉主席,南通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曾任县文联委员。曾任如皋市法院院长、法官。县市部门负责人,如皋、南通市多届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

个人贡献

马道来1945-1948年在地方部队时为《胜利旬刊》等写过数十首民歌民谣,在敌占区多次写墙头诗、获县小英雄称号。五六十年代在《如皋大众》等报刊上连载《如皋史话》、《红十四军革命故事》各10余篇,参编革命回忆录《如皋火花》1-6集。1960年参编《好民兵》故事集(江苏出版)。80年代在江苏《乡土报》上发表《火烧竹篱笆》等战时民歌多首,1990年前后在安徽《法制导刊》上发表《神秘的租车人》、《情书冤魂》(系八省市“南方摩托杯”法律与社会征文)等法制文学故事数篇。以研究战时苏北民歌为专长,特别有关新四军的民歌民谣,搜集、整理、研究积卡片2万余份,现仍集有数千首,其中战时民谣传单原件百余首。1987年和1995年在第三次和第四次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学术讨论会上,发表《战时苏北民歌初探》、《论现代民歌的时代特色》两篇论文,在南京河海大学等处经众多专家评选,获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荣誉证书。1989年在上海第八期《法治》上发表《论基层法院“请示”之弊端》(与张爱民合著)。1996年由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出版其《树儿的话》儿童歌谣集,1997年被江苏省第二届民间文艺家评为三等奖。近作《现代民间文艺论》为南京东方文化研究所收藏。

个人评价

改革开放20年来,获省、市县文学创作奖9次,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等称号6次,1998年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晋级工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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