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少保的个人简介
陆元方字希仲,苏州吴人。陈给事黄门侍郎琛之曾孙。伯父柬之,善书名家,官太子司议郎。“卖宅”一事反映了陆元方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的品质。原文
陆少保,字元方,曾于东都卖一小宅。家人将受直矣,买者求见,元方因告其人曰:“此宅子甚好,但无出水处耳。”买者闻之,遽辞不买。子侄以为言,元方曰:“不尔,是欺之也。”
译文
陆少保,字元方,曾经在洛阳卖一套房子。家人们要把它卖出去,买房子的人求见,于是元方告诉他说:“这房子很好,就是没有泄水于外的处所。”买房子的人听了,立即推辞不买了。子侄们为这说了埋怨他的话,元方却说:“如果我不说的话,我就是在欺骗他。”
解释
(1)陆少保:字元方,唐朝人,曾任少保(太子的老师),故又名陆少保
(2)于:在
(3)直:通“值”价值,指钱财
(4)因:于是
(5)但:只
(6)遽:立刻
(7)辞:推辞
(8)以:因为
(9)尔:这样
(10)甚:很
(11)置:买
(12)是:为
(13)闻:听说
(14)之:代词,指元方说的话
主题
“卖宅”一事反映了陆元方诚实交易,不惟利是图的品质。
故事情节
唐朝在武则天执政时,有一位宰相叫陆元方,他想卖掉东京洛阳城里的一所房子,一切手续都办好了,只等着买房子的人来交钱。买房的人来交钱时,陆元方说,这房子哪里都好,就是没有出水的地方,那个人听了,立刻就说这房子他不买了。买主走后,陆元方的儿子和侄子们都埋怨他,而他却说;“不这样的话,就是欺骗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