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迎魁的个人简介
马迎魁 利津县老龄委副主任、利津县老年大学校长。个人经历
滨州市郭集乡杨村人,1930年12月生,男,汉族,初小文化,1946年参加工作,194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开始担任渤海工商局北镇永聚商店公务员、出纳员,北镇贸易公司记帐员,北镇百货公司会计。1952年10月历任利津县百货公司计划统计股股长,利津县贸易公司副经理、专职党支部书记。1958年10月至1961年11月任沾化县财贸部办公室主任、沾化县计划统计局副局长、县委秘书、县委组织部巡视员、县工业委员会副主任。1961年11月任利津县商业局副局长,1964年任中共利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1972年任利津县委办公室副主任,1975年5月任利津县委办公室主任,1980年9月起任利津县委常委,1984年5月任利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87年3月任利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988年任利津县老龄委主任,1998年11月任利津县老龄委副主任。1996年任利津县老年大学校长。
重要事件
马迎魁在解放战争时期,为党和人民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和贡献。在肃反运动中,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澄清了全县干部队伍中一些人的历史问题,使其放下包袱积极工作,有的并担任了重要职务。在县委办公室十几年的工作中,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兢兢业业,积极工作,为县委当参谋,搞服务,并做到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在县纪委工作期间,重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进行了遵纪守法教育和建章立制工作,狠抓了党员违纪案件的处理工作。同时,受县委的重托,顺利完成了县直机关整党工作任务。在县人大工作期间,坚持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以法办事,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满意和好评。1988年起任县老龄委主任,并在半年的时间里建立起了县、乡、村老龄委和村老年协会组织。 1992年为全县26000多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子女签订了赡养协议书,保障了全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1996年,开始对全县12400多位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除了集资提留,并形成制度。1998年为全县60岁以上的300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使他们在全省和部分省市享受到旅游景点不买门票、乘车购物优先、治病免交初诊费等优待,农村的还免除了各种集资和不出义务工等优惠政策。1996年开始筹建利津县老年大学,第一期招收74名学员,已于1998年毕业,领到了“利津县老年大学毕业证书”。1998年招收学员108名,并专设书法、京剧、普通三个专业班,一个太极拳、剑短期班,现各班学习情况良好。
获得荣誉
马迎魁的工作业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公认,他所在的集体和个人也获得了多方面的荣誉和奖励,1947年惠民地委为北镇永聚商店支前记三等功一次,1958年利津县委授予他肃反工作一等先进工作者称号,1997年省总工会、省老龄委等八个部门授予他“老有所为奉献奖”,1997年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单位授予他“老干部先进个人”称号,1998年被县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