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

时间:2024-06-10 02:30:54编辑:小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会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之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进行计算。3、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一般是该耕地被征收之前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相关规定,最高不可以超过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15倍。4、如过被征收土地上还有相应的附着物或者青苗的,其具体的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所在地的省或者自治区或者直辖市规定进行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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