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比例

时间:2023-12-04 18:01:12编辑:小历

广州公积金比例:1、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3、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一般是低于5%。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为保证缴存的连续性,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职工可按照《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规定以个人名义,申请开设自愿缴存账户。

继续逐月缴存与原单位名下个人账户的缴存衔接无中断的视同连续缴存,因职工不及时缴存,造成未连续缴存而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职工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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