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时间:2024-02-29 19:30:54编辑:小历

道德是法律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法律的补充,而法律则是道德的深化,以德治国要以依法治国为保证,依法治国要以以德治国为基础和前提。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同时加强 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运用立法、执法、法制宣传等手段,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

一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法律化,使之取得全社会一体遵行的法律力。社会主义道德靠个人的良心和舆论来保障实施,然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条件下,良心和舆论尚不足以防止反道德的行为发生。在道德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能否得到普遍遵 守意味着社会基本秩序能否存在,必须利用法律手段使之上升为法律义务,以法律制裁为后盾予以强制执行。

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力,使之从“软约束”变为“硬约束”。从这种 意义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我们还可通过立法,对见义勇 为等先进行为,给予各种物质和精神奖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榜样学习,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二要通过公正执法、惩治不道 德行为,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例如,政务 公开、审判公开,既可增强公民监督意识,又可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的刑事犯罪,遏制刑事犯罪的 高发势头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可以促进职业道德的形成依法 惩处虐待老人行为,可以促进家庭美德的培育。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 的实现奠定道德基础。

发动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运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活动给予一定支持。我国宪法总纲中明确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政府应依法对这些活动提供一定绎费支持和指导帮助。

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所以,必须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法律和讲究道德的表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 本方略。坚持这一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各级党组 织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党员要成为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楷模。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以德行政是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我们作为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行政机关行使权 力当然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但社会主义行政伦理 也必须建立和规范,法德兼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方能构建起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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