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法

时间:2024-03-01 07:23:31编辑:小历

1994年没有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该《办法》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替代,而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号)取代原《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30日之前没有《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规定于政务院《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其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些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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