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办

时间:2024-03-03 15:43:04编辑:小历

社会事务办科员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民兵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3、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4、负责行政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5、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6、负责来信来访问、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

8、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工作。

9、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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